武汉市物价局关于“迎奥运知识竞赛”活动收取竞赛报名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武价函[2007]32号)
武汉市教育学会:
你会《关于“迎奥运知识竞赛”收费的报告》(学字[2007]第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2008年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历史意义和组织相关活动的积极影响,我局同意你会在“迎奥运知识竞赛”活动经费暂未落实的情况下,对自愿报名参加活动的竞赛者,按12元/人、次的标准一次性收取竞赛报名费。
二、此项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方要加强宣传和组织,争取相关部门和单位在资金上的支持。
三、此项活动应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不得强迫学生参加竞赛和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