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造银行业稳健发展区活动的工作方案
(牡政办综〔2007〕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银监分局《关于开展打造银行业稳健发展区活动的工作方案》予以转发。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打造银行业稳健发展区
活动的工作方案
(牡丹江银监分局)
开展打造银行业稳健发展区活动,就是通过综合运用规制导向监管和原则监管,改进监管方式,优化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推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最终达到稳健标准,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公信力,实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的持续健康安全发展。为切实维护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安全发展,决定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造银行业稳健发展区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三管一提高"全新监管理念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实现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发展为目标,不断强化内部控制,优化资产质量,提升经营水平,增强竞争实力,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努力营造和谐、守信、公平的金融环境,确保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持续稳健、又好又快发展。
二、稳健标准
参照《新巴塞尔协议》,结合牡丹江辖区实际情况,确定牡丹江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发展的十二条标准(以下简称"十二条标准")。
(一)法人机构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均达监管要求,资本结构不断优化。按照"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要求,法人机构在充分计提各类损失准备的基础上,资本充足率达到并保持8%以上,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并保持4%以上。城市商业银行要建立持续高效的资本补充机制,积极吸引优质资产入股,不断壮大资本实力。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合理,投资股占比不低于30%,资格股占比不超过70%。
(二)不良贷款持续"双降",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主要金融机构存量不良贷款年均下降3%,新增不良贷款率不超过1%;不良贷款真实性提高,偏离度不超过1%;五级分类中可疑和损失类贷款逐步向上迁徙。力争利用三年左右时间,按五级分类口径,不良贷款占比控制在1位数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