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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工作二个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继续加大对外投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境外投资补登记和前期费用管理的支持力度,改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有序拓宽资本流出渠道。支持有实力、守信用和有竞争力的企业到境外开展能源类投资,促进境外投资资金合理有序流出。积极向总、省局争取对外投资更大的审批额度,减少审批环节,做到更便捷、更快速,更好地支持企业"走出去"。
  (三)进一步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便利。为促进对外贸易的又好又快发展,将在对俄、韩贸易收汇、结汇、核销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支持进出口企业贸易做大做强。对进出口实行均衡的外汇管理政策,采取灵活的措施,进一步便利企业进口用汇;与商务、海关、税务等部门通力协作,支持企业扩大进口,尤其是国内短缺的资源类、能源类物资和产品进口,充分满足企业外汇需求,共同维护国际收支平衡。
  (四)便利境内机构和个人持有与使用外汇。根据新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遵循管理与便利并重的原则,有序放宽境内机构和个人持汇、用汇限制,便利境内机构和个人持汇和用汇,满足境内机构和个人用汇需求。
  四、进一步深化中俄、中韩金融合作,推动中俄、中韩经贸战略合作升级
  (一)加强信息交流。以2007年俄罗斯"中国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与阿穆尔州、哈巴罗夫斯克自治州、滨海边疆区中央银行和外汇管理分支机构的信息交流。
  (二)进一步深化金融合作。对人民币、卢布现钞跨境流通情况进行认真监测和更深层次的分析,支持口岸银行与俄罗斯银行合作,推动人民币银行卡在俄罗斯境内使用。争取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央行建立信息沟通交流机制,深入了解俄罗斯的政策、经济、贸易、金融等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为中俄两国区域间银行搭建信息平台,做好信息交流,为实现两国货币正式对接和直接结算提供有力保障。
  (三)开展边境地区货币流通监测。根据边境贸易货币流通和外汇市场的特点,开展边境地区货币流通监测,研究人民币汇率变化对边境贸易的影响,监测分析卢布汇率变化,引导出口企业利用汇率变化规避外汇风险,减少企业出口成本,使企业在对外贸易经营中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积极探索与韩国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推进中韩经贸合作。随着我市与韩国经贸、投资领域合作的不断拓宽,双边合作进一步加强,外汇管理部门要实施跟进战略,配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战略合作思路,探索建立中韩银行合作交流机制,及时提供结算、融资等金融服务。
  五、提升涉外业务人员专业素质,扩展外汇政策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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