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要转变观念,进一步发挥资金实力,明确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比例,增加对"三农"和县域的信贷投放。一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支持具有资源优势和产品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带和主导产业建设,加大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农资服务企业、小城镇建设及农村市场体系的信贷投入;三是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是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五是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能力的提高。六是加大对农业种养大户的信贷投入;七是支持县域内中小企业发展,培育县域经济支柱产业;八是支持和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直接有关的建材、生产资料、机械设备等行业。
要利用资金结算网络优势,通过委托贷款、委托收款等金融产品积极介入农村金融市场,为农村提供安全、快捷的结算服务。
要进一步深化金融合作,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和专业担保公司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等贷款方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多为与龙头企业签订订单的农户发放贷款,减少贷款风险;加强与农村信用社合作,开展人民币资金定期存放业务,通过熟悉农村金融市场的农村信用社,将资金有效运用出去。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切实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一是继续扩大"三农"贷款总量,支持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支持做大做强肉牛、食用菌、果菜、生猪4个主导产业,为龙头企业建好第一车间。二是积极支持外向型农业。积极支持"走出去"战略和"打绿色牌、走特色路"战略的实施。三是进一步推广使用"一证通"贷款业务,为广大农民提供更便利的信贷支持。
邮政储蓄机构要抓住改革机遇,积极争取邮储资金返还农村的试点。
要积极创造条件,探索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合作,拓展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和生态农业资源开发的融资渠道。
四、把握支农着力点,切实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投入
各金融机构要认真结合牡丹江的发展战略,积极创造信贷支农新增长点,使每年对"三农"领域的新增信贷总量在上年水平上有明显增长,全面满足我市新农村建设的信贷资金需求。2006年到2010年,全市金融机构累计投放支农贷款应达到200亿元以上。
(一)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探索对县域中小企业信贷模式创新,支持县域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县域业务的系统研究,研究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发展县域业务的政策环境,加强对现有金融产品的筛选与整合,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办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进出口押汇、电子银行等业务,采取适合县域中小企业实际情况的担保方式。
(二)继续扶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扩大对县域中小企业贷款覆盖面,拓展农村内部就业空间,带动农民增收;要结合我市生态优良的优势和鲜明的地域特色,重点扶持一批有特色的山水生态游、农家乐、旅游观光农业、生态农庄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