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工作二个指导意见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工作二个指导意见的通知
(牡政办综〔2007〕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牡丹江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牡丹江市中心支局2007年外汇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

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
关于金融支持牡丹江市建设社会主义
新农村的指导意见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巩固、完善、加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推进农村金融创新,以进一步发挥金融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和推动作用。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为牡丹江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全面有效的金融服务,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和跨越式发展步伐,结合我市农村经济金融发展实际,特提出本指导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市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把支持我市新农村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切实加强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自身的发展战略与牡丹江的发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政策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支持黑龙江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及《牡丹江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要求,按照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有利于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目标要求,认真总结支农经验,创新支农方式和产品,努力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增加信贷产品,切实加大信贷支农力度,优化信贷结构,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县域经济,推进牡丹江新农村建设。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