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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牡政办发〔2007〕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做好全市2007年普通高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市人事局、市教育局)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06〕35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0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毕业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后备力量。合理配置并开发利用好毕业生资源,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强烈需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毕业生就业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当代大学生的身上,寄托着无数家长的希望,他们的就业问题,是关系成千上万家庭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个大学生就业,就解除了一个家庭的后顾之忧。就业也是当前大学生最关心的问题,直接关系社会稳定与和谐,是整个就业中的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切实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大力度,继续把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作为重中之重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广大基层特别是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以及广大农村还存在人才匮乏的状况。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2007年乃至今后较长一个时期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核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梳理政策,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探索规律,努力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就业意见的通知》(牡政办发〔2005〕52号)要求,进一步鼓励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接收毕业生,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与解决基层人才匮乏问题结合起来,把待遇留人与事业留人结合起来,把高校人才培养工作与基层人才实际需要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形成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要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发[2007]77号)要求,精心组织,搞好服务管理,确保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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