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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牡丹江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5.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之家"的典型事迹,大力倡导自强奋进、关心扶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6.组织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活动。
  7.广泛开展助残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积累资金。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助残志愿者队伍,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服务。
  (七)维权。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任务指标。
  --加强和完善乡镇(街道)、社区(村屯)残疾人维权组织机构和体系建设。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加大政策维权工作力度,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需求,制定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政策和规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初步形成我市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制度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扶助残疾人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定《牡丹江市残疾人优惠政策》。
  2.结合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等大型农救会活动,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通过举办信访维权培训班等形式,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
  3.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建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筛查制度,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以各级法院的司法救助、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各级残联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充分的法律服务。
  5.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建立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发挥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的作用,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依法解决残疾人问题,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6.加强有关无障碍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的实行,加快行业无障碍设施建设,对城市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有计划地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
  7.积极发展无障碍信息交流,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法律法规的施行,采取盲文、读屏语音软件、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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