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兼顾特性,同步实施,促进残疾人工作与社会各项事业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加快发展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重视城乡区域差别和残疾人的需求,加大农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力度,坚持速度、质量、效果相统一,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的实际效果。
--坚持维护权益,依法发展的原则。贯彻执行有关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法制发展环境,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坚持发挥组织作用,自我发展的原则。坚持发挥残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充分发挥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努力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综合素质。
三、"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重要任务指标和措施
(一)康复。
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服务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城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农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80%以上得到康复服务,其中偏远农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60%以上得到康复服务。
--实施一批全国和省重点康复工程。1.7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其中: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5000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236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57名,肢体残疾矫治手术28例,装配假肢和矫形器180例,聋儿听力语言训练150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178名,肢体残疾人系统训练210名,帮助650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治疗,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5000件。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合理调配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和人员的作用,推进基层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养护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的残疾人康复工作。
2.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队相互配合的方式,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达到年1000例以上;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组织供应助视器;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完善聋儿康复机构建设。规范市级聋儿康复机构,办好聋儿家长学校,加强培训聋儿家长的力度,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对贫困聋儿进行康复救助,组织康复教师进行职称评定工作,为省康复中心输送重度聋儿植入人工耳蜗并开展术后听力语言康复训练。
4.加强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建设。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在覆盖118万人口的地区,对6500名精神病患者进行防治康复;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发挥社区精神病康复监护小组的作用,采用工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多种康复手段,切实提高康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