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残疾人自强自立精神充分展示。广大残疾人爱祖国、知荣辱,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文艺、体育方面涌现出大批人才,近40部文化艺术作品参加国家及省残疾人文化艺术比赛并获奖,先后培养选拔了近60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内外和省残疾人体育比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活跃,成立了牡丹江市残疾人艺术家协会、残疾人作家协会、残疾人艺术团,团结、影响和带动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
我市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各项任务,促进了残疾人生存状况的改善,为残疾人步入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残疾人事业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残疾人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完全适应;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与我市平均生活水平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相当一部分残疾人生活标准在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以下;城乡间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农村残疾人存在着生活条件差、增加收入难、社会保障水平低、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恶劣等问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制约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实现残疾人小康生活的目标,是一项十分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目标。
--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达到95%。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由92%提高到95%,扶持贫困残疾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降低残疾儿童少年的失学率和辍学率,接受中高等教育的人数逐步增加。
--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城镇残疾人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农村残疾人养老保险制度和合作医疗得到全面实施,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救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就业规模逐年扩大。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体育活动更加普及,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领域更加广泛。
--残疾人法制建设得到发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得到加强,残疾人权益基本得到保障。
--发展残疾人事业经费增长不低于当地经济增长率。
--基层残疾人组织体系更加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备,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初步形成。
(二)总体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一切从残疾人的根本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充分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依法发展、公平公正、安定有序、诚信友爱、和谐共处的有益于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坚持政府主导,全面发展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强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将残疾人工作融入部门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并形成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