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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新农家新农村建设项目文本》的通知

  (一)概念。"计划生育新农家"指婚育文明率先、走向富裕率先、健康增进率先、综合保障率先、民主和谐率先的农村"五个率先"家庭。
  1、婚育文明率先。主动学习宣传人口计生相关知识,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价值观念、婚育观念和生活观念;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社会义务和公民义务,家庭成员计划生育活动参与率100%;重视孩子在不同时期的素质培育,杜绝出生缺陷,实现成人成材。
  2、走向富裕率先。注重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热心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生产能力居于当地较高水平;家庭成员掌握二项以上致富技能或门路,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和高于当地中等以上水平;在自家生活宽裕的同时,能够主动帮带其他家庭致富奔小康。
  3、健康增进率先。生活方式科学、文明,生活环境整洁、卫生;家庭成员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较高,在整个生命周期中注重生殖健康、躯体健康和精神健康;支持并配合人口计生、卫生、文化、科技等部门工作,家庭成员具备良好的社会适应性。
  4、综合保障率先。支持并参与各级政府建立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实施,自觉参加有利于家庭生活保障的各类保险,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全面增强。
  5、民主和谐率先。强调家庭和社会双向责任和义务关系,带头维护家庭成员基本人权和计划生育权益;关注家庭和村委的民主建设,鼓励家庭成员参与村民自治、新农村建设等公共事务;遵纪守法,公正诚信,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形成平等、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村民关系和社区环境。
  (二)预期。围绕人的全面发展,以家庭需求为导向,逐步增强科技致富能力、身心强健能力、管理创新能力、风险规避能力和人际和谐能力,提升农村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生育、生命、生活质量,保证生育文明、权利保障、生产发展和福利改善,使其成为富裕家庭、健康家庭、文明家庭、和谐家庭,成为新农村事业建设者和发展成果共享者,实现计划生育与人类发展共赢、家庭发展和社会发展双赢。
  (三)架构。明确实施主体、发展路径和促进方式,保证新农家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富有成效。
  1、实施主体。各级政府、人口计生和综合治理相关部门,各村委会,农民家庭。
  2、发展路径。建设现代生育文化,提升家庭致富能力,增进农民身心健康,落实奖扶政策、提高商业保险率,创建民主和谐家园。
  3、促进方式。以活动为载体,实行项目运作,通过"KIC"计划、生产生活、生殖健康、综合保障和民主和谐"五个促进",加快实现农民家庭"五个率先"目标。
  五、项目设计
  新农家新农村建设项目依托并承载五个相互联系的子项目,整体联动,同步推进。
  (一)"KIC"计划促进子项目。倡导自尊自强、爱国爱家的民族精神,构建男女平等、共同发展的社会性别,树立健康、忠诚、和谐的家庭意识,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提升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家的社会适应能力。
  (二)生产生活促进子项目。提升农民家庭的致富能力、福利水平和生活质量,优先支持和帮扶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家庭,带动其他家庭实行计划生育并脱贫致富。
  (三)生殖健康促进子项目。改善农民家庭健康状况,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保护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四)综合保障促进子项目。增强农家规避风险能力,让更多农村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进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五)民主和谐促进子项目。持续推进和完善权利与义务统一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维护农民生育权、参与权、话语权、监督权和决策权,营造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和村居环境,创建计划生育和谐家庭。
  六、行动安排
  (一)项目周期
  2007年5月至2010年12月。
  (二)年度计划
  1、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为项目启动年。
  (1)年度目标:启动项目村达到全市行政村总数的30%以上;启动项目家庭达到启动项目村家庭总数的50%以上。
  (2)工作重点:指导试点县(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牡丹江市新农家新农村建设项目文本》;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动员,围绕五个子项目推进落实。
  (3)初期评估:结合年终考评,检验项目启动情况。
  2、2008年6月初2009年6月为项目拓展年。
  (1)年度目标:新农家创建活动行政村参与率100%;新农家创建活动家庭参与率80%以上;
  (2)工作重点:听取群众意见,及时纠正工作偏差;整合成果,提高项目效能;协调推进,全面落实。
  (3)中期评估:适时召开全市新农家新农村建设项目评估论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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