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城乡环境卫生“净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7〕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城乡环境卫生"净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七月十二日
牡丹江市城乡环境卫生"净化"工作方案
为提高全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解决城乡环境卫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市十次党代会精神,以"三城同创"和村镇创建"三康"为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清理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改善牡丹江城乡环境面貌,提升环境卫生的管理水平,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一个洁净、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提高全市主次干道环境卫生质量;
(二)治理市区22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街巷楼院环境卫生;
(三)治理四城区所辖四镇两乡环境卫生;
(四)治理各物业小区周围相邻街巷环境卫生;
(五)治理全市建筑渣土(残土)乱堆乱放;
(六)治理六县(市)城关镇、建制镇驻地和农村庭院环境卫生;
(七)清运冬季冰雪。
三、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清除城区垃圾。彻底清除市区和六县(市)各城镇主次干道积存的"三堆"(垃圾堆、炉灰堆、污冰堆),达到"三清、四净"(树根清、墙根清、电线杆根清,道牙石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路面净)。街巷、楼院重点治理乱堆放杂物,做到不留死角,清洁整齐。四城区所辖四镇两乡重点治理积存的生活垃圾,做到街、巷整洁,柴堆杂物摆放整齐。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环卫处,各县(市)、区政府。
(二)强化日常保洁。一是做好街路清扫保洁作业,坚持"一扫全保"的作业机制,主、次干道达到"三清、四净"的作业标准。二是加强乡镇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及时运出,不积存、不扩散。三是广泛开展农村树新风改陋习活动,做好农村庭院的净化、美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