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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城乡环境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二)市房产局:负责组织指导物业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居民小区实行标准化的物业管理,根据方案要求落实"四化"内容。
  (十三)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在学校中开展"环境在我心中"为主题的班团会演讲比赛和有奖征文活动;倡导学生进行力所能及的义务劳动,让环境教育从少年儿童抓起。
  (十四)市卫生局、爱卫办:负责对全市卫生和公共场所、餐饮娱乐业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大检查,对不达标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完成。
  (十五)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负责宣传"四化"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开展喜闻乐见的志愿者活动或义务劳动,增强社会各界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意识。
  (十六)驻军、武警部队和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和责任分工,积极参与"四化"建设,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城乡环境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建设的顺利开展,根据《关于规范和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的通知》(牡市编发[2005]14号)精神,将原牡丹江市亮化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牡丹江市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建设领导小组,更名后的市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耀新 市长
  副组长:王同堂 常务副市长
      康志文 副市长
      王育伟 副市长
      闫 岩 副市长
  成员: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市城投集团公司、牡新闻传媒集团等部门主要领导。
  市绿化、亮化、净化、美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康志文(兼),办公室副主任:孙立国(兼)、贾岩(兼)、姜继琦(兼)。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4月6日至4月20日),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对各项建设任务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四化"建设的目的、意义,使之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4月21日至8月31日),集中建设和整治阶段。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对有建设和整治任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上门督办、下发整改通知,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市"四化"领导小组将组织现场检查督导活动,对各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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