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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城乡环境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园林处、各区政府。
  2.整顿城市市容环境。
  (1)粉刷临街重点建筑。对城区主要道路两侧重点建筑物有碍观瞻的立面和喷涂广告进行粉刷、清洗、维修,力求建筑立面风格与街景整体协调、整齐美观。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房产局。
  责任单位:相关产权单位、物业公司。
  (2)治理乱贴乱画。建立公安民警派驻制度,以打击制假贩假为切入点,依法查处乱喷乱涂现象。制订户外广告清理方案,开展志愿者行动等活动,加大对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各类设施及居民区内张贴涂写的清理力度。采取联合行动,取缔各类乱贴乱画窝点,力争通过持续、不间断整治,逐步消除"城市牛皮癣"。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加强街道管理。一是规范经营行为。对城区主次干道所有沿街从事餐饮、制作、加工、维修、清洗等经营的商铺进行整治,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确保各种设施达标,无占路经营,无油烟和噪声污染。取缔露天烧烤。经批准的各早夜市场要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定点、定时经营,设专人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和环境整洁;坚决取缔未经审批的早夜市场。二是规范棚亭摊点管理。撤销、拆除、迁移城市主干道和广场、公园、沿街楼宇等重点部位有碍观瞻或影响交通的棚亭、摊点、视线角。经批准设置在次干道或小街小巷的摊点,要定点经营,规范化管理。三是规范停车秩序。对城区主次干道所有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点逐一整治规范,指定停车场点、划定停车边线、设立停车标志、增设停车栏架、统一停车朝向。坚决取缔违规占道停放机动车。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交警支队国。
  3.全面提高公交服务水平。一是及时清洗车辆,更换破损的车体广告,按标准设置车牌。二是及时清洗地板、座套,保持车厢内清洁,同时做好站牌、公交亭卫生,及时更换破损的站牌,清理小广告,保持站牌完好、清洁。三是文明行车,做到正点运行、遵章守纪、礼貌行车、规范服务,为市民提供优质、安全、快捷的公共交通服务。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公交总公司。
  (五)村镇综合治理工程。一是集中开展城关镇驻地环境改造。以"四化"为主要改造内容,全面推进环境改造,镇驻地主要街道做到"六无"(无垃圾、无乱停放、无乱设摊、无乱张贴、无乱堆放、无乱搭建现象);沿路主要河道实现"三无"(河道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冬季冰雪清运及时,保障交通顺畅和市民通行;对主要区域和道路两侧的楼宇及市政公用设施进行亮化建设,实现路净、河清、城亮的要求。二是全面推进村镇"脏、乱、差"整治工作。重点抓好"两建场"工作,即建设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场。根据农民生活需要,合理布局垃圾倾倒点和转运站,实现农村"两进、两出、三改造和一圈养",即砂石路进村、花草林木进村,垃圾粪肥出村、柴草垛出村,改水、改厕、改庭院,禽畜全部实现圈养。三是全面开展田园绿化。做好农家房前屋后、宅间和路间,进城(村)道路、河岸,村镇周围,校园和产业区的绿化工作,营造良好的绿化环境。继续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做好城乡环卫工作的衔接工作,在301和201出入口处及沿线村庄建立专职保洁和管理队伍,落实责任,建立制度,彻底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四是做好"四化"建设的后期管理工作。树立"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强化农民的主体意识,自觉参与、维护、管理村镇建设。建立垃圾清运、街路清扫、环境维护、公共设施管理、门前"三包"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五是建设环境卫生示范村。各县(市)、区要在"四化"建设综合整治的基础上,以树新风改陋习活动为主要载体,开展环境卫生示范村建设,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居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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