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2.户外广告、牌匾整治。坚持整治与亮化相结合的原则,拆除未经审批设置、形式陈旧、影响观瞻及与周边环境不相协调的灯光设施,建设一批亮化功能好、标准档次高的户外广告、牌匾,着力实现审批规范化,设置艺术化、路段特色化、效果景观化。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
(三)城市净化工作。
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净化工作,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
1.清除城区垃圾和越冬痕迹。一是开展"春季综合整治"活动,全力消除越冬痕迹,清除积存垃圾,所有越冬积存垃圾和痕迹要在4月底前清运完毕。二是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的环境整治,改善城市形象。三是全面开展"爱卫月"群众净化活动,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四是健全完善清运冰雪机制,以雪为令,及时清运,确保城市交通顺畅和广大市民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卫生局(爱卫办)、市环卫处。
2.强化日常保洁。一是抓好"三清"作业,继续保持三个百分之百。二是整治小街巷、小区、庭院环境卫生,按照现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市、区、小区、街道相互配合,合力抓好环境综合整治。三是加强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施工现场实行标准围档,建筑垃圾按要求清运,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环卫处、各街道办事处
3.维修养护市政公用设施。
(1)加强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管沟,对桥梁、护栏等进行经常性清洗、油漆,市政设施完好率实现95%以上。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道桥处。
(2)开展河道清理整治工作,对牡丹江及"三溪一河"进行清淤、护堤及环境治理工作,拆除河道周围违章建筑,清除岸坡垃圾。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河道管理处、爱民区政府、市环卫处。
(3)加强排水设施维修管理,全面维修检查排水设施进行,清掏疏通管道,确保城市排水系统完备通畅。
牵头单位:市城投集团公司。
责任单位:市排水总公司。
(四)城市美化工作。
1.大量栽种彩化树木和花卉。栽植开花树种、宿根花卉及草花,在主要街路栽植美人娇、串红等特色植物,在部分重点路段摆放盆花,形成一街一景,提升美化效果。同时加大对立体绿化工作的指导力度,形成立体绿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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