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缴费规定》的通知
(徐建发〔2005〕135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研究,现将《徐州市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缴费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徐州市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缴费规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徐州市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缴费规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现就规费收缴问题规定如下:
一、局行政服务中心在一楼大厅设立收费窗口,负责统一收取各项规费。缴款人凭局行政服务中心开具的《徐州市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自行到银行缴纳。
二、收费窗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及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实行透明收费,对外公示。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