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徐建发〔2005〕131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冬季施工即将到来,冬季风、雪天气增多,气温较低,容易引起各类施工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省建管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一系列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要根据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辨识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强化层级监督和工作检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是各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要将“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作为冬季施工的重点工作,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三是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的地下室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四是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要重点加强对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的管理,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五要做好塔吊等大型起重运输设备的检测和维护。
三、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