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农机及零配件质量抽检以检查农机产品“三证一书”(农业机械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和推广许可证和产品质量说明书)为重点,严禁经销未经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农机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的,无行业企业标准、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和标识的劣质农机产品及配件。全市农机质量抽查和执法检查,由市农委牵头,各级农机和质检部门配合。
(五)组织开展农资市场整治和打假联合行动。在农资经销高峰期(4月中旬-5月末),由市农委牵头,组织协调工商、质检、物价部门联合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和打假行动。联合整治和打假行动采取混合编队,分组分片、统一行动、集中开展。每组每片要由一个部门领导带队负责组织开展整治和打假行动。联合行动开展两次,各组执法检查可采取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开展整治打假行动。
(六)组织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行动。在3月中旬和9月中旬,结合全市春秋两季灭鼠活动,组织开展2次毒鼠强集中整治行动。整治行动由市农委牵头,工商、公安、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配合,整治内容以继续加强毒鼠强的清查收缴和搞好置换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毒鼠强行为,进一步畅通合法杀鼠剂市场流通渠道,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整治工作成果,严防反弹和发生毒鼠强中毒事件。
(七)组织开展农资经营单位诚信服务竞赛活动。从3月开始到8月末,结合推行和建立农资经营信用分级管理制度,由市农委牵头,组织协调工商、质检、物价、公安、安全监督管理、供销、消协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和评选标准,并根据各部门农资整治和打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筛选,评选出全市农资经营诚信服务优胜单位,评选结果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以促进农资经营单位诚信服务“三农”水平的不断提升。
(八)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大要案件。在10月中旬,通过召开农资市场整治和打假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或举办探索农资连锁经营研讨会等形式,向农资经营单位和社会公布一些我市农资打假大案要案。
四、保证措施
(一)切实加强农资整治和打假工作组织领导。全市农资市场监管和打假工作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成立以主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为副组长,市农委、工商、物价、质检、公安、财政、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区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资市场整治和打假领导组织机构,农资整治打假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全市农资市场整治和打假工作组织协调和情况综合以及重点案件的督办督查。各区县和成员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层层建立和落实农资整治和打假责任制,对工作不力,或发生重大假劣农资案件,造成农民严重损失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促进全市农资市场整治和打假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