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
公益性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七台河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七台河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因
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
实施财政补贴的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的意见》(黑财建〔2006〕37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保持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充分发挥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通过实施财政补贴,切实减轻油价改革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快我市实施“发展循环经济,建设龙江强市”战略目标的步伐。
基本原则:
(一)坚持普惠制与差异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确保补贴对象普遍受益,做到基本满意,也要兼顾到行业间的差异。
(二)坚持公开透明,简便易行的原则。补贴数额核定到人,补贴资金发放到人,补贴办法简便易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于社会监督。
(三)坚持统一领导,相互配合的原则。市政府统一制定工作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补贴办法,各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相互加强协调配合。
(四)坚持统筹兼顾,配套推进的原则。坚持财政补贴与其他配套措施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二、补贴的范围和对象
(一)补贴范围。渔业生产、林业生产、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五个行业。
(二)补贴对象。从事捕捞、养殖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出租车司机。
三、2006年补贴资金负担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