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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七台河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负责,市工商局配合,加强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无证违法生产保健食品行为,开展对流通领域调节血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监督抽查,做好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严查夸大、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广告。
  (五)开展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食品安全整治和联合检查工作。
  在“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中秋”、“十一”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和联合检查工作,制定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结合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有效检查和全面整治,严厉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
  (六)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从4月份至11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务局负责加强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工点、小作坊进行整治,促其改善生产条件、加强生产管理、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食品和无标准生产食品及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生产条件或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要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加强乡级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打击私屠滥宰、加工销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农村食品流通环节整治。积极培育食品放心店,对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点、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进行整治,提高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依法经营合格食品;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推行散装食品标签标识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经营“三无”和过期霉变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市卫生局负责加强对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以农村食品经营商户、餐饮业、农村幼儿园、学校食堂等为重点检查部位,督促其增加投入、完善设施、规范管理,严格审查发放卫生许可证;切实改善农村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积极开展培训和指导,不符合从业条件的不得上岗;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卫生宣传指导,减少食源性疾病发生率,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卫生局负责加强对重点品种整治。围绕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如:熟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散装食品、调味品、粮油、饮料和散装白酒等开展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和销售过期食品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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