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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七台河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认真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做好食品市场准入工作,确保加贴QS标识的食品质量安全合格;加大无证查处力度,遏制无证生产行为;完善食品标准和产品标识执行情况,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程序。
  市卫生局负责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对保健食品、乳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饮料5类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的专项整治工作,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生产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严格依法予以查处,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
  市商务局、畜牧局负责,市工商局配合,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和肉品安全管理。完善畜禽定点屠宰责任制,加强对定点畜禽屠宰厂的监管,严格肉品检验检疫制度,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要达到95%以上,积极推进县乡的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基本消除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三)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市工商局负责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工作。
  推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并完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QS认证标志查验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肉类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备案制度等,把好市场准入关。
  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种包装食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打击“三无”食品,严查过保质期食品。
  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乡镇,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强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监管,依法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完善相关的处置措施。
  开展以散装食品和熟食制品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规范散装食品销售行为,“两罩一套一帽”制度落实到位;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熟食的行为,确保上市熟食制品的质量安全。
  突出对儿童食品的整治,在“六一”节前夕要对学校周边及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四)加大对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
  市卫生局负责以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集中整治,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检查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其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经过整治,实现重点地区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抽查合格率较整治前提高10%以上。进一步扩大学校食堂和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围,严格对学校食堂和餐饮业卫生许可的审查和监督,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各县区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达到90%。以控制学校和建筑工地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和与教育、建设部门的合作,开展宣传教育,倡导良好卫生习惯,建立食堂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预警信息,降低食物中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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