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2006年农村村屯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七台河市2006年农村村屯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七台河市2006年农村村屯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村屯安全防火是农村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村屯不发生较大火灾,杜绝火烧连营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统领,针对农村村屯防火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力争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农村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为全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防火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起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村屯防火工作格局。全面清查农村村屯和城乡结合部的生产生活区域,彻底清除各类火灾隐患,有效控制村屯火警的发生,杜绝村屯恶性火灾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积极消灭,最大限度地降低村屯火灾损失。
三、工作安排
为抓好村屯安全防火工作,各级政府要集中精力,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县区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村屯的柴草垛、城郊结合部的建筑密集区、商店、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学校、敬老院等,以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的单位或场所。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留后患。县(区)、乡(镇)政府在春秋冬三季每季至少开展2次检查。督促村民委员会认真开展自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进行巡查。要加强重点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相关预案,落实值班、值宿制度,严格火电源管理。
(二)切实加强农村村屯的消防安全管理。县(区)、乡(镇)都要成立相应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各村民委员会和驻村企业及各种经济组织都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兼)职防火员。针对农村柴草垛、城郊结合部的易燃建筑密集区易发生连营火灾事故的特点,进一步加强柴草垛等燃料的管理和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农村易发生火灾部位的治理,加强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和农村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要全面加强对村民家庭和驻村企业及各种经济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强农村柴草垛的管理。坚决杜绝柴草大量进村,柴草垛的堆放要远离村屯房屋,并安置在村屯的下风头或侧风头,每个农户存放的柴草不得超过3日的使用量。防止出现火烧柴草垛、粮垛现象。要加强对孤寡老人、智障人员、精神病人员以及儿童的用火管理,各乡镇要主动上门,落实禁火规定,明确监护人员,发现上述人员大风天玩火要及时制止,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要追究监护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