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查测算步骤
此次调查摸底工作采取“抽样测算,先行试点,全面调查,逐级汇总”的方法,从5月16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具体分为4个阶段。
(一)试点测算阶段(5月16日至23日)。勃利县可根据本县实际,首先确定经济条件好、中、差3个乡镇,(三区可确定一个乡(镇)进行试点)。每个乡镇确定经济条件好、中、差3个村,然后进驻3乡(镇)9村试点。《农村特困家庭普查入户登记表》要由村委会负责发放、填写,调查责任人要在表上签字。
(二)全面调查阶段(5月24日至6月25日)。区县政府在试点测算基础上,全面部署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村都要按照试点乡镇模式集中力量组织入户调查,在入户调查基础上进行分析测算,分别提出拟纳入保障的人数和所需资金及财政匹配资金(按省、区县5:5匹配),补差资金数额测算报告。
(三)分析汇总阶段(6月26日至7月1日)。区县要在7月1日前将工作情况和汇总数据,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民政局。
(四)汇总测算(7月2日至10日)。市民政局根据区县上报的工作情况和汇总数据,会同市财政局测算全市农村低保资金总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全市农村低保标准调查测算工作,是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根本前提。区县政府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逐级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调查测算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搞好配合。调查测算工作是一项规模宏大又细致入微的基础工作,各级民政、财政、农业、审计、统计、教育、卫生、监察、宣传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调查测算工作。
(三)严肃纪律。从事调查测算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廉洁自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矛盾纠纷或群众集体上访的,必须追究责任。对主观臆定保障人数、比例、资金,出现虚报,估报,错报,漏报、瞒报的,有关部门要严厉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农村特困家庭普查入户登记表(一) (略)
2、农村特困家庭情况统计表(二) (略)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测算表(三) (略)
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