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处置村屯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七台河市处置村屯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七台河市处置村屯火灾应急预案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村屯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产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村屯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遵循原则
(一)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村屯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村屯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村屯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统一指挥。扑救村屯火灾由各级政府村屯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三)春季雨水较少,风高物燥,是引发村屯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的重、特大村屯火灾;或需要由市村屯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市村屯防火指挥部授权,由区县级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村屯火灾扑救工作。
(四)发生村屯火警和一般村屯火灾,原则上由区县村屯防火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直接处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村屯防火指挥部是村屯防火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村屯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村屯火灾;进行村屯防火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村屯火灾案件;进行村屯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村屯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组成如下:
总 指 挥:王金萍 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王兴武 市农委主任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金山 市安监局副局长
安国昕 桃山区政府副区长
宋利佳 市农委副主任
李 伦 市气象局局长
张玉星 新兴区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