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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搞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失效]

  (二)科学规划、积极引导
  科学合理的冬修水利规划是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前提,也是着眼长远,兼顾目前农业发展、适应税费改革、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需要。我市冬修水利工作要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好传统。只要群众同意,贴近群众发展生产实际、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规划项目,就要狠抓落实。各县(市)区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保证建设项目符合群众的意愿。在实施各项农田水利工程之前,要与群众充分协商,要保护好、发挥好、调动好群众的积极性,用民主的方法引导、组织群众自觉、自愿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三)因地制宜,突出抓好工程质量和效益
  各县(市)区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在安排冬春修项目时,要针对近几年防汛、抗旱中暴露的突出问题,把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始终作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点来安排,把发展节水农业作为主攻方向和革命性措施摆到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一年接着一年干。把那些投资少、当年见效的工程放在优先位置实施,对那些投资大、见效周期长的工程,酌情实施;杜绝半拉子工程和花架子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各县(市)区要依据不同工程类别,及早制定和发布相应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坚决不予验收,严防出现“豆腐渣”工程。
  (四)进一步深化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坚持以市场为取向,加大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力度,使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与社会需要、农民需求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效益,提高生产力水平为目的,积极探索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多渠道投入、建设、管理新体制,调动全社会大办水利的积极性,推动农村水利建设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按照中央、省有关规定,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实现水利工程运行的良性循环。水利部门要依法加强管理和指导,防止不正当竞争和掠夺式资源开发,保障防汛安全、抗旱应急调度和水资源可持续有效利用。同时,要按照《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专项资金管理试点办法》的有关要求,积极引导农民、农民合作组织、村组集体等自愿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对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建设、技术指导和督促落实工程建成后的经营和管护。
  (五)各行各业要大力支援水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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