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县(市)、区之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平衡
对于相邻的各个县(市)、区,如果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差异较大,可采取以下办法进行平衡:一是根据各个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人们的生活水平等综合因素进行修正;二是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进行修正。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较高的地区,其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也应相应较高。三是根据土地等级状况,进行修正。
七、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因此,做好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履行工作职责的基本要求。其次,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对现行法律的补充和完善,是新形势下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征地难、征地信访量大等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好“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因此,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关于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地价工作的部署上来,从构建我市和谐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科学测算,确保如期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责,协作配合
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一项涉及面广、时间紧,技术性强的工作,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联席办公会的指导下,加强组织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内部的工作职责及配合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及时进行协调和指导。
(三)尽快组建专业队伍
根据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特点,各地要抽调以前参加过城镇土地定级估价、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且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征地工作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次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业务骨干。在选择技术协作单位时,着重选择那些实力强、设备精、信誉好,且参加过专门培训的技术单位作为协作单位,以保证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