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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通知
(新政办[2005]1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96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通知》(豫政办〔2005〕81号)精神,现就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节约意识
  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面对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形势,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我市总体上经济水平低,人口密度高,人均资源少,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弱,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城市群强市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和保障。
  各级政府及部门机关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各项工作中强化节约理念,带头厉行节约,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在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
  各级政府及部门机关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大力弘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中华民族崇尚节俭的传统美德,倡导艰苦创业、厉行节约、善用资源、珍惜民力,反对不计成本、大手大脚、比排场、摆阔气、挥霍浪费。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要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点滴事情做起,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一分钱的良好习惯,把节约变成自觉行动,形成崇尚节俭的机关作风和浓厚氛围。
  二、采取有力措施,把资源节约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及部门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各项工作,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节约时间。要把建设节约型机关同建设服务型机关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强化机关干部职工的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坚决纠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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