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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05-2010年基本农田农药过量施用控制规划》和《新乡市2005-2010年基本农田化肥过量施用控制规划》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05-2010年基本农田农药过量施用控制规划》和《新乡市2005-2010年基本农田化肥过量施用控制规划》的通知
(新政办[2005]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2005―2010年基本农田农药过量施用控制规划》和《新乡市2005―2010年基本农田化肥过量施用控制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新乡市2005―2010年基本农田农药过量施用控制规划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05―2010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新政办〔2005〕15号)要求,结合我市历年农药使用量,农民用药的现状,以及今后我国农药发展的方向,现将我市基本农田农药过量施用控制规划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一)2006年,严禁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复配产品在我市农业上使用,同时将原药生产企业保留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制剂产品的使用范围缩减为:棉花、水稻、玉米和小麦4种作物。
  (二)2007年,在我市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
  (三)大力引进无公害、低毒素、低残留、广普高效农药,使我市的农药利用率提高10%,农药使用量降低10%。
  (四)加大新型施药器械的推广,不断改进施药技术,提高化学农药的防治效果,使我市农药利用率提高10%,农药使用量降低10%。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农业部〔2003〕199号文件关于限制5种高毒农药(甲胺磷、甲基对硫磷、乙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到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销售的通知,为实现无公害生产提供有利条件。
  (二)搞好新农药的引进和推广。利用科技下乡、现代媒体等形式推广新农药知识,同时植保部门要大力引进新农药品种,并在试验示范的基础上,大力推广。
  (三)依法治农,加强农药使用的监督管理。为了提高科学用药水平,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增强农产品参与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针对农药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依法整治。主要抓三个方面:
  1.宣传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农药贩运、销售和使用防毒规程》等法规、规章,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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