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负责市区城管执法活动的执法保障工作。
(三)市建委:
1.负责对所管拆迁工地、房屋建设工地、道路桥梁建设工地、破路施工工地等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拆迁渣土随拆随清,确保施工现场设置符合规定的围墙(围挡)和车辆轮胎清洗(理)设施,确保工地内外整洁卫生、无垃圾积存、无乱扯乱挂现象,工地食堂、厕所卫生达标,确保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场地,达到标志明显、文明施工的规范要求。
2.负责所管市政设施的维护,确保路面无坑洞、无沉陷、无拥包、无龟裂、无便道砖松动缺损、无直接在路面和灰和泥、无在路沿石边擅自修建坡面,确保排水管道畅通、无污水漫溢,确保自来水、燃气、污雨水等井盖保持完好,确保照明设施完好、明灯率符合要求。
3.负责市政施工车辆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施工车辆无沿街抛撒和轮胎带泥上路现象。
4.负责所管公园、游园、广场、游园绿地内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整治和管理,确保无缺株、死株、黄土裸露、垃圾杂物积存等现象。
5.负责对市区内擅自砍伐树木、占用城市绿地和破坏绿化植被、损坏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并采取补救措施;负责主次干道绿化带的养护。
6.负责所管公园、绿地公厕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公厕内部设施齐全完好,确保公厕内外卫生整洁。
7.负责市区市政设施上乱贴乱涂的清理工作。
8.负责公交行业的规范管理,确保公交车辆车容车貌卫生整洁,停车站(点)、候车亭棚整洁卫生。
9.负责所管市区河道及两侧的环境卫生治理,确保河道两侧及立面、桥梁整洁,无乱堆乱倒、乱贴乱涂现象。
(四)市环保局:
1.负责对向市区水体排放、倾倒未达标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工业废渣和其他废弃物的行为进行管理。
2.负责市区工业废渣、有毒有害危险废弃物和化工原料的管理,确保无乱堆乱倒工业废渣和有毒有害危险废弃物的现象,确保有毒有害危险化工原料贮存安全无泄露抛洒现象。
3.负责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
(五)市规划局:
1.负责城市规划管理,依法对市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查处,拆除严重影响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对已拆除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现场,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及时清理,确保不留卫生死角。
2.负责城市建筑物功能的管理,对破墙、破窗开店等随意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的行为进行查处。
3.严格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密切配合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督促建筑单位或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并通告建筑垃圾管理部门。
4.负责公厕、垃圾中转站、集贸市场等公共设施的规划、定点。5.负责对城市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市区临街建筑物外部装修搭建和市区书报亭、电话亭、商亭、便民服务亭进行规划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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