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2日 实施日期:2008年12月12日)宣布失效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5]1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新乡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进我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绿化事业改革步伐,通过对绿地养护管理方式的改革,达到“管养分离”的目标,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变条块管理为综合管理、变政府包揽为市场运作;通过招标发包方式,建立和实施以城市主要道路为载体的绿地养护制度,达到养护效率、养护质量和城市绿化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全省市政公用事业的通知》(豫政办〔2004〕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乡市道路绿化管理实际,提出如下改革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转换绿地养护管理机制为内容,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率为目标,实现“管养分离”;完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我市绿化养护管理改革,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高效、灵活、开放、竞争的绿化养护管理模式;努力实现绿地养护低成本和高效益,最大限度地提高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二、改革目标
按照“政企分开、管养分离”原则,逐步构建起“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市场化作业”的城市绿地养护管理体系,采取“统一招标、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道路绿地养护管理的招标,推动我市园林事业全面改革。
三、改革内容
(一)改革绿地养护管理体制。实行绿地养护管理“管养分离”,对绿地养护进行市场运作。打破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行业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市区主次干道的绿地养护实行社会公开招投标,通过招标发包方式选择作业单位,实行合同管理;强化管理层的行业指导和市场监督管理,转变职能,使用经济手段,建立严格的督察、考核奖惩制度,采取专业检查和社会监督、业务巡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等方式,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园林绿化整体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