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市场调节和监管,保证市场供应
(一)确保主要副食品供应。由于生猪生产恢复需要一段时间,要切实做好生猪等副食品供应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猪肉储备的政策措施,特别要保证中秋、国庆“两节”猪肉供应,加强猪源的组织,稳定生猪宰杀量,做到不断档、不脱销。同时,要抓好牛羊肉以及生产周期短、替代性强的禽肉和禽蛋等副食品生产,满足市场需要。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运输成本。
(二)强化猪肉等副食品的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经营者要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全面推行“挂牌经营”制度,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对生猪生产、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项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取缔非法收费。对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对象、化整为零增加收费、多个环节重复收费和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等乱收费行为,要坚决查处。组织开展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的专项检查,从严查处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物价、工商、商委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下决心减轻经营企业(户)的不合理负担。
(三)落实补贴政策,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下降。要在8月底以前将低收入者一次性临时补贴30元发放到户、到人,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各大中专院校要积极采取措施,保障校内食堂肉类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落实好国家和市里出台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中职学生资助等政策,消解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的影响。
(四)加强价格监测,改进畜禽产品生产消费统计工作。物价部门要加强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价格的每日监测,做好生猪生产、屠宰及猪肉销售情况的调查统计和数据分析,加强对生猪等副食品的成本调查和价格预测预警。重庆调查总队要开展以生猪为主的主要畜禽生产抽样调查,直接上报汇总,分季定产,减少统计误差;在城市、农村住户调查中要增加相应的畜禽品种,提供更全面的住户消费量和消费价格信息。市农业局要加强生猪生产信息的分析和预警。市商委要完善生猪屠宰量和猪肉等畜禽产品市场销售量的调查统计。
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科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