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杭州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日期:2006年11月20日 实施日期:2006年11月20日)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杭州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政〔2005〕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杭州旅游资源优势,深化旅游西进战略,加快推进旅游国际化,打响“东方休闲之都”品牌,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对现代服务业的龙头带动作用,结合当前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总体规划,推进配套设施建设
1、完善旅游发展规划。加强杭州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城市规划的相互统筹,促进《杭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相互衔接。《杭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应通过市人大或市政府批准,并加以严格执行。
2、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123公里绕城高速顺利开通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杭昱、杭千、杭新高速公路三条连线以及四大接口,构筑“一个半小时旅游交通圈”,形成大杭州无障碍旅游交通。
3、完善杭州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的网络建设。实现杭州旅游集散中心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主要城市的联网运行,加快旅游集散中心向各县(市)延伸,推进各地旅游集散中心之间和旅游集散中心到景区(点)的旅游客运专线建设,发展旅游交通换乘和观光巴士营运网络,实现咨询中心的多语种服务和志愿者服务。在5年内,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旅游集散中心、换乘中心及咨询中心的建设和完善。
4、完善旅游交通指示牌。旅游交通指示牌要在大杭州区域内整体策划,交通、旅游、质监等部门要统一协调,按国际标准有关要求规划设置。经费由市和区、县(市)财政分别筹措解决,其中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100万元。
5、推进“金旅工程”。以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名特商店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形成功能先进、资源共享、互连互通的网上旅游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逐步建立健康、诚信的网上交易和网上结算系统。运用现代技术,发挥互联网作用,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网上促销。
二、开发旅游资源,加大整合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