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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成立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成立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发(2007)20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防御和应对高温、干旱等气象灾害,使气象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维健 副市长

  副组长:瞿为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 波 市气象局局长

      张建华 南京警备区参谋长

  成 员:黄玉银 市发改委副主任

      徐 俊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戎新祥 市农林局副局长

      王 凯 市水利局副局长

      黄 榕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卢 扬 市公安局副局长

          包洪新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大金 市民政局副局长

      姜爱军 市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姜爱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和部署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1、制定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方针、政策、规划。

  2、指导各区县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3、组织、协调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4、研究解决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5、向市政府报告全市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情况。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之中;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安排,提出建设资金筹集方案。

  市财政局: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市级负担经费的预算、划拨;会同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市人工影响天气经费管理办法;监督、审计市、区县人工影响天气经费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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