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新政办[200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05〕30号,以下简称《意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05〕94号)。现将文中有关涉及我市的工作任务分解下发,请各责任单位增强责任意识,狠抓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分别于2006年3月、6月、9月、12月25日前通过政府公文传输网报市政府督查室,由市政府督查室汇总后向省政府报告。
一、关于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
(一)现代物流业
1.大力引进新型业态,建设一批集市场信息、仓储、配送、多式联运、会展、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工业、商贸、农副产品专业市场。
主管领导:李公乐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改造提升运输、仓储、邮政等传统物流企业和工商企业物流,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主管领导:李公乐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局、邮政局
(二)文化产业
1.加快整合文化资源,努力培育壮大一批跨地区、跨行业、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
主管领导:王保旺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
2.继承和弘扬我市优秀地方剧种和民间艺术,充分融合戏剧、歌舞、武术、杂技等艺术表演形式,打造实施文艺精品工程。
主管领导:王保旺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三)旅游产业
1.加强旅游资源开发整合,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南太行山区旅游连线连片开发。
2.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继续开发节庆会展、寻根朝敬、生态农业、现代工业观光等旅游产品。
主管领导:李公乐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四)科技服务业
构建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务和技术交易市场,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支持科技信息机构、技术交易机构的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围绕为工业、农业生产服务,选择一批重大科研课题,集中力量进行重点突破。
主管领导:杨书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