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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西宁市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西宁市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07〕9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民政局制定的《西宁市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西宁市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  二○○七年四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今年上半年,我市第六届社区居委会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为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为依据,围绕切实保障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进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工作的要求,通过换届选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社区居民自治水平,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增强社区工作的凝聚力、号召力,促进全市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全面发展,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基层民主自治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认真规范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体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的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加强领导,保障社区居民依法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证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充实社区工作力量。通过换届选举,真正把一批年纪轻、文化程度高,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强、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热爱社区工作的人员补充到社区干部队伍中,进一步提高我市社区干部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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