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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深府办〔2007〕105号 2007年6月29日)


  《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

  一、序言
  (一)编制依据。
  2006年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各地区要编制本地区“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本规划依据《“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以及未来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战略目标制定。
  (二)规划范围。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本规划针对以上四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应急指挥、应急预案、技术支撑、物资保障、应急队伍、监测预警、恢复重建及培训和宣教等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因素,统一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市应急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三)规划定位。
  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本规划的编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突发公共事件的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必要的保证。本规划对我市“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是我市未来五年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我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面临的形势
  (一)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
  1.自然灾害呈现周期性上升趋势,危害较大。
  台风及其引发的暴雨、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对我市的危害较为严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较大。在2001至2006年期间,我市自然灾害由4起增加到18起,受灾人口由8万人增加到9.3万人,直接经济损失由0.21亿元增加到1.1亿元。总体上,自然灾害的发生数量呈现出周期性上升趋势,危害也越来越大。

  图一 2001年-2006年自然灾害发生数量图(单位:起)(略)
  影响我市的自然灾害主要有26种,包括:台风,暴雨,强雷电,大风,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地面塌陷,高温,森林火灾,严重干旱,冰雹,龙卷风,江河堤防决口,洪水泛滥,寒潮,大雾,霜冻,地震,风暴潮,巨浪,海啸,新传入境内有害生物的暴发和流行,赤潮,大面积病虫草鼠害,转基因生物导致生物灾害等。
  2.安全生产事故高位运行,人员伤亡率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
  我市的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仍处于高位态势,以道路交通事故为主。2001至2003年期间,我市的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由3197起增加到14757起,受伤人数由1306人增加到13544人,死亡人数由828人增加到1301人。2003年以后,上述指标逐年下降(见图二),但是仍然偏高。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占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的比例历年都在70%以上,造成的伤亡人数也占到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数的90%以上。

  图二 2001年-2006年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指标图(略)

  我市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率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根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我市的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为0.23,发达国家在0.02-0.05之间;从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来看,我市为11.9,发达国家在1.1-1.7之间。
  影响我市的事故灾难主要有16种,包括:交通(含陆路、水路及轨道交通)事故,企事业单位发生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故,火灾,特种设备事故,电力事故,供水中断事故,燃气资源供应中断事故,通讯事故,信息网络事故,金融支付事故,清算系统事故,空难,严重水污染,因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和生态破坏,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核设施发生严重放射性污染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概率较大,社会影响较广。
  我市人口密度较大,流动性较强,全市消费的大部分畜禽源于内地,增加了传染病传入和输出的可能性。同时,我市还是口岸城市,毗邻香港,公共卫生事件的社会放大效应极强。2001至2006年,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基本维持平稳态势(见图三)。其中2005年和2006年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是一般食物中毒事件,分别为40起和66起,有上升的趋势。发生的地点以工厂和学校食堂为主,发生的人群以外来务工人员和在校学生为主。传染病发生总起数由2005年的4起增加到2006年的18起,发病总例数也由41例增加到269例,有大幅度上升的趋势。

  图三 2001年-2006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趋势图(单位:起)(略)

  影响我市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有9种,包括:食物中毒、霍乱、非典,高致病性禽流感,禽流感,鼠疫,炭疽疫,口蹄疫,急性职业病等。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呈下降态势,群体性事件规模和影响较大。
  我市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呈下降态势(见图四),2001至2003年年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为85447起,2004至2006年年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为83552起。后一阶段比前一阶段下降了2.2%。

  图四 2001年-2006年社会安全事件总量图(单位:起)(略)
  在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中,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人次和社会影响都明显增加,由2001年38757人次增加到2005年的111693人次。2006年则比上年有大幅度下降(见图五)。

  图五 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次(单位:人次)(略)
  我市存在的社会安全事件风险主要有25种,包括:冲击、围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阻拦交通要道或枢纽,非法集会,重大劳资纠纷,金融挤兑,股市风波,群体性械斗,冲关,冲突事件及暴狱,高校发生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聚集,抢购和市场混乱,杀人,爆炸,绑架,抢劫,投毒,劫持民用航空器、客轮和货轮,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被盗、丢失,数量较大的炸药或雷管被盗、丢失,非法捕杀、砍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破坏物种资源致使物种或种群造成灭绝危险,重大制贩毒品案件,盗窃、出卖、泄露及丢失国家秘密资料,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系统,在我市发生的涉外、涉港澳台重大刑事案件,其他可能严重损害对外关系的突发事件等。
  (二)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在应急预案、体制、机制、法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建立了由应急管理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业应急机构和基层应急机构等组成的应急组织体系(见附图);形成了包括总预案、分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的多层次应急预案体系,有针对性地进行预案演练;加强了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工作,有效地预防了部分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形成了信息报送、分级响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等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妥善地处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开展了应急立法的调研工作,在应急法制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加大了物资、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投入,提高了应急保障能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公众的危机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通过应急体系的初步建立,我市公共安全形势明显好转,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显著提高,为深圳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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