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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济政字〔2007〕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小清河开发建设的投融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小清河开发建设的步伐,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济政发〔2005〕16号),确定组建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一套机构、两个牌子。
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对该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责,按照程序办理国有资本核定及划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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