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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凤凰山义务植树基地的通知

  三、技术要求
  凤凰山区绝大部分为岩石裸露平台和开采断面,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必须采取爆破挖坑、回填客土的办法进行整地造林,要求挖大坑、栽大苗、浇透水,采取综合保湿抗旱技术,达到快速绿化的效果。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小班作业设计施工,确保造林的质量和成效。(小班作业设计详见附件2)
  (一)造林整地:根据凤凰山立地类型,分三种整地方式:
  1.荒山区整地:实施爆破崩坑,修建反坡鱼鳞坑,坑外围用石头垒砌,水泥勾缝,坑内回填换土,坑的规格为1米×0.8米×0.8米(长×宽×深)。
  2.采空区整地:断崖剖面采取爆破建造梯田,进行换土整地,换土厚度1.5米,梯田宽度2―3米,外围用岩石垒岸,水泥勾缝,岸高1米、宽0.45米;残留的采石平台通过爆破崩坑、换土整地,坑的规格为1.5米×1.5米×1.5米(长×宽×深)。
  3.山体恢复区整地:凤凰山右翼前端、左翼前端和峙山面向潞王陵一侧实施山体形状恢复工程,其区域内的11个废弃矿坑及采空区面积约1200亩,要求采取填土整地,挖坑造林,挖坑标准为0.8米×0.8米×0.8米。
  (二)树种选择: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选择树种。荒山造林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当配置彩色树种;山上急险坡选择以桧柏、侧柏为主;山上偏下部分以五角枫、元宝枫、栾树、黄栌、美国红栌、侧柏、女贞及其他彩色树种和常绿树种为主;大剖面底部以侧柏、雪松为主,断面以常青藤、爬山虎等为主;山前经济林以大枣、核桃、柿树为主;道路绿化以杨树、合欢、白蜡、紫叶矮樱、红叶李、大叶女贞、桧柏等为主。
  (三)苗木规格和栽植密度:桧柏、侧柏苗高1-1.5米,株行距1.5×2米;黄栌、五角枫、栾树、银杏、美国红栌苗高2-3米,株行距2×2米;柿树苗高0.8-1.5米,株行距4×4米;枣树苗高0.8-1.5米,株行距3×4米;道路常绿树种苗高2.5米,株行距2×2米。
  (四)栽植质量:采用保湿抗旱技术,按照“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方法栽植,造林后成活率达到95%以上,保存率达到90%。
  四、尽责方式
  根据《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将义务植树任务一次性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分年度实施,一定3年不变,包栽包活包管理。
  (一)各责任单位自行组织义务植树的,必须严格按照责任目标和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的标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造林任务。未能按时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市绿化委责令其限期完成。
  (二)由于凤凰山区域立地条件极差,多数需要采取爆破打坑和填土造田进行专业造林,造林绿化整地难度很大。因生产需要或造林技术等原因难以直接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可按每人每年新栽4棵树的费用(60元/棵,包括爆破打坑、填土整地、栽植等费用),通过缴纳绿化费(以资代劳资金)方式,完成义务植树尽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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