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教育系统“人人技能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陕教职〔2007〕24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中等、高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人技能工程总体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陕政发〔2007〕13号)精神,切实做好教育系统“人人技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人人技能工程”的重大意义
实施“工程”是推进我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现代化和建设西部强省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农村新增劳动力技能水平,培养新型农民,促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程;是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实现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从全省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工程”实施工作,加快我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
二、实施“人人技能工程”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实施“工程”要按照“政府统筹、部门负责、学校执行、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加大在资源、政策、资金、培训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职业院校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开展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和短期技能培训,促进城乡新增劳动力人人有知识、人人有技能、个个能就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实施“工程”,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实施“工程”纳入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作为“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重中之重的任务。要围绕关中高新技术产业、陕北能源化工业、陕南绿色产业的发展战略和重点,打破地域、部门、行业和所有制性质等界限,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坚持长短结合,创新模式,灵活多样原则。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在学习时限、入学方式、专业(工种)设置、教育与培训模式等方面鼓励创新,灵活多样,尽可能使每一个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都能进入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努力实现全覆盖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目标。
(三)坚持突出技能,服务就业,注重实效原则。职业院校要面向市场、面向企业、面向农村办学,按需施教,把职业教育和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以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增强实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城乡新增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2007年全省教育系统实施“工程”的任务包括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短期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