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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工作由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建立省、市、县、校四级行政领导和业务管理系统。
  (一)远程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由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师资与师范教育处)具体负责。主要职责是:
  1.在教育部的指导下,统筹规划全省高中教师远程培训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
  2.审定教学计划和年度开课计划。
  3.协调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与省、市管理机构的业务联系。
  4.监督、检查并评估各市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远程培训的业务管理工作由陕西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设在陕西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具体负责。主要职责是:
  1.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继教网”网络课程资源,结合我省实际,拟订全省远程培训的教学计划和年度开课计划。
  2.负责与“继教网”的业务联系,指导市级管理机构开展培训业务。
  3.负责全省远程培训的教学组织、学籍管理工作,进行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的登记和认定。
  4.协助省继续教育办公室检查、评估全省远程培训的实施情况和培训效果,不断探索、总结工作经验。
  (三)以原有的继续教育办公室为依托,设立市、县级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统筹规划辖区内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工作。
  2.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推动远程培训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
  3.组织辖区内各高中学校和教师积极参加远程培训。
  (四)各高中学校校长为本校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1.组织教师积极参加远程培训,督促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学习任务。
  2.为参加培训的教师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学习条件。
  3.协助做好远程培训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六、报名程序
  (一)按照省继续教育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各高中学校填写《远程培训会员学校登记表》(见附件3)并附本校自愿参加远程培训的教师登记表,上交市、县管理机构。
  (二)市、县管理机构对各校填写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备案。各市将登记表汇总后,上报省级业务管理机构。全省统一登记、备案并上报“继教网”,由“继教网”发放学习卡(一人一卡)。
  (三)教师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和要求,持学习卡登陆“继教网”注册并取得学籍后,即可开始在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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