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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造林绿化实施方案、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路网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整地标准:凡设计栽植的侧柏小班,挖反坡鱼鳞坑,坑的规格为长1米、宽0.8米、深0.5米,坑下沿用石头垒砌,水泥勾缝,坑内回填土;其他树种、山前经济林、道路绿化的整地,挖方型坑,坑的规格为长0.8米、宽0.8米、深0.8米。
  (四)栽植质量:采用保湿抗旱技术,按照“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方法栽植,造林后成活率达到95%以上,保存率达到90%。
  (五)防护林带标准:农田林网、一般河路渠两侧各栽植1-3行;县乡道路两侧各3-5行;卫柿公路、济东高速公路两侧各50-100米,要以高大乔木为主,兼顾景观效果。南水北调两侧各250米,要按城市游园标准进行绿化、美化,注重景观效果。株行距一般不低于3×4米,亩密度不低于55棵。
  九、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设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有关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动员、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机制,多方筹措资金。一是市财政和有关县(市)区财政要将通道绿化占地补偿列入预算,增加对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的投入。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造林绿化、乡村道路、节水灌溉、高效农业、土地复垦、环保治理等项目资金,重点向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倾斜。三是重点通过以资代劳方式和专业造林办法,完善义务植树尽责方式和造林机制,提高造林质量和绿化效果。四是金融部门要积极组织小额贷款,重点支持规划区内生态林、经济林开发建设。五是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承包、拍卖、租赁等形式投资开发荒山、荒地和河路渠进行造林绿化。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规划建设,是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人类最佳居住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建设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对于改善市区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生存质量、增加城郊农民收入、促进旅游业发展和打造新乡市旅游品牌、树立新乡城市形象所起的重大作用,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激发全社会关注凤凰山绿化、支持凤凰山绿化、参与凤凰山绿化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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