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责任。
根据《通知》规定,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责任有六项,应当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参与执法的人员具有执法资格。一个单位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主要条件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赋予了明确的行政执法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没有赋予行政执法权的,不能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参与行政执法的人员具有执法资格,重要条件是:本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属于行政编制或者事业编制,按法定程序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不具备这三项条件的,不具有执法资格。二是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合法、适当,并按规定报市政府备案,合法率和备案率都要达到100%。三是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每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仲裁、行政征收、行政发放等具体行政行为,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条件和标准。四是根据《
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第
二十四条的规定,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责令拆除违法违章建(构)筑物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作出之日起15日内报市政府备案;报送上述行为备案时,请将有关行政执法文书和主要证据材料一并提交。五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行政相对人提供服务、指导和帮助的,要以文件形式明确列出有关的依据、事项、程序、时限和标准。对此,《
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将其执行责任落实到有关机构和岗位。六是严格执行《通知》规定的内容、步骤和要求,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本机关和二级执法机构得到有效推行。
为了使上述责任落到实处,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每一行政执法事项应明确相应的责任人、执法标准和违法责任。
1.通过制定文件,明确各执法事项的主管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
2.通过制定文件,将每一执法事项进行量化或者具体化,对每一项执法工作确定明确的标准、程序以及要达到的年度目标。例一,对每一行政许可事项,都要根据《
行政许可法》和有关专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文件形式明确办理机构、办理岗位、办理人员、办理依据、办理步骤、办理标准、办理时限以及年度要达到的目标(如年度的合法率),并以百分制的形式确定相应分值。例二,对每一行政处罚事项,都要根据《
行政处罚法》和有关专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文件形式明确办案机构、办案岗位、办案人员、办案依据、办案程序、办案标准以及年度要达到的目标,并以百分制的形式确定相应分值。对行政征收、行政发放(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参考例一、例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