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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通报

  (二)规范性文件制发和报备工作质量不高
  少数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制发和报备工作不够重视,不能明确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要解决什么问题,应当采取什么措施,通过什么途径解决,也不能充分论证解决问题的客观条件是否成熟,是否符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文件条款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缺乏可行性,也不符合制发规范性文件必须坚持的合法、必需、可行原则。
  (三)具体行政行为程序不当现象较突出
  个别单位尤其是执法任务相对较少的单位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尤其是行政处罚行为时,往往重实体而轻程序,认为只要相对人的违法事实存在就可以随意处罚,持证执法、调查取证、现场勘验、合议报批、法制审核、交代诉权等法定程序往往忽视不顾,这不但直接影响了办案水平,还会引发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甚至导致行政败诉。行政许可和重大处罚听证工作开展的不好,没有交代相对人享有的法定权利或对已提出的听证请求置之不理。
  (四)日常法制工作开展缺乏主动性
  一是部分单位日常法制学习活动开展不足,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制学习和培训往往流于形式,培训走过场,主动接受政府法制培训意识观念淡薄,个别单位自行组织的法制培训从数量上和质量上还达不到要求。二是部分单位法制机构审核监督作用不强,一些案件没有经过法制机构审查就直接作出决定,办案行为不规范、不严密。三是个别单位上报三表(行政复议案件报表、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行政应诉报表)不够及时。四是备案工作不到位,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不能真正形成制度化,中省直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备案工作不够及时主动。
  (五)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个别单位对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机构设置、经费保障、人员素质等方面明显达不到要求。二是不能确保复议和应诉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和稳定性,大多安排非专职人员从业,导致履行法定职责不够及时,办案水平不高。三是部门复议工作的社会宣传不到位、公众的认知程度还不够,此项重要救济权利难以深入人心。三是一些单位对于参加政府复议及行政应诉仍然存在抵触情绪,尤其在本单位行政行为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时消极应对。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2006年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不变,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过去一年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有益经验,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落实保障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和配套制度建设,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运行,为新的一年实施目标责任制作出新的贡献。市政府将按照《意见》和《通知》的要求,研究和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细则。各单位在推行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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