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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通报

  具体行政行为基本做到了责权明确、行为规范,个别单位还积极寻求执法方式根本性转变和提高。其中,市公安局坚持防范违法犯罪,新增大量预警器材和巡逻车辆,在主要区域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在重点时段进行警车集中巡逻,将突发性事件的事后出警变为事前预防,提高了对潜在犯罪的震慑作用,有效地降低了违法犯罪的发生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坚持“服务企业在先、行政管理在后、屡教不改处罚”的办案宗旨,真正体现了管理就是服务。
  各单位执法和处罚卷宗规范程度明显增强,执法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人员基本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有进一步改善,各单位法制机构层级监督力度有所加强,其中桃山区政府切实履行层级监管职责,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管工作,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行为,个别人员得到查处,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四)政府法制培训工作及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情况
  各单位能按照要求制定本系统、本部门的政府法制培训方案,多数单位的法制培训已形成制度化。部分单位的培训方式和教学方法有了较大提高。在2005年市政府组织的培训中,参训总人数约3680人次,人员参训出勤率达到95%以上,一次性通过考试的占培训总人数的92%。经过市政府法制培训并通过考试的执法人员约1120人,经确认保留的行政执法证1091个。所有经确认合法有效证件已登录在七台河法制信息网上,以供查询,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检索和监督。
  (五)行政复议及应诉履行情况
  各单位能够积极落实责任制的要求,普遍建立行政复议机构,配备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一些单位还较好履行了行政复议的职能,依法办理职责范围内的复议案件,对规范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起到良好作用。有些单位还按要求建立了行政复议受理办法、错案追究等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内部监督。按省、市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从业资格的要求,全市共有83人参加了此次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从业资格培训及考试,参试人员通过率达到100%,其中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参训、参考人员均超过5人。各单位均能依法积极参加复议及诉讼,确保案件的正常审理,并能按审理结果认真履行。
  三、问题与不足
  (一)法制机构建设仍然薄弱
  通过现场抽查和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发放调查问卷发现:一是政府法制机构不健全。全市区县政府中,除勃利县政府法制机构单列外,其它均隶属政府办公室。二是专职法制工作人员稀缺。从已设法制机构的单位看,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普遍偏少,法制(规)科一般只有1人,有的甚至光有机构设置,却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三是法制工作人员素质不理想。专业法律院系毕业或已取得法律专业资质所占工作人员的比例不大。四是政府法制职能不到位。主要有三项职能不到位:一是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能不到位。有的只有1个人,根本无法办案。二是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不到位,有的单位法制工作人员甚至直接参与办案,既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办案人员又是层级监管人员,显然无法实现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三是参与政务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难发挥,机构小,地位低,说话缺少权威,组织、协调的功能难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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