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决定
(粤司[2005] 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民政局: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和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开展,在自下而上推荐的基础上,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决定,授予广州市白云区东华村等130个村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这些受命名表彰的示范村的共同特点是:村级组织健全,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好,法制教育深入,村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四民主、两公开”落实,村民自治得到保障,依法建章立制,村务管理规范有序,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希望受命名表彰的示范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开拓创新,在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再创佳绩。全省各地要以受表彰的示范村为榜样,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和省的要求,在全省更广泛深入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法治社会、和谐广东,作出新的贡献。
附:表彰“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民政厅
二○○五年一月十日
附:
“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小土布村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街火村
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
增城市新塘镇东华村
从化市太平镇三百洞村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鱼月村
斗门县井岸镇南湖村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蓬中村*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南社村
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西社村
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东社村
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西凤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