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配合领导能力建设的需要,拟用2-3年时间,以主体班的形式,对全系统处级领导班子进行轮训一次,重点学习掌握政治理论、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的相关理论和知识。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司法部新修订的《司法行政干警培训教材》和《司法行政干警法律知识读本》为主要读本,确保全体公务员2007年底以前每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天。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要以《监狱劳教执法工作常用法规汇编》、《监狱劳教警察能力建设六讲》为主要读本,今年内轮流脱产培训一次,时间不少于7天。今后每年都必须轮训一次,三年内培训时间总计不少于30天。
做实凝聚人心工作,不断为队伍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各单位要积极推动立功创模工作,大力表彰不同类型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积极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氛围。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保证表彰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把握表彰重点,表彰重心向基层和一线倾斜,注重发现和培养从基层一线成长起来的典型,特别是从监区、劳教大队、县区司法局和司法所成长起来的典型。今年,省厅将开展第四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五年一次);结合先进性教育,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挖掘司法行政系统涌现出的具有时代性和代表性的先进模范人物,充分发挥本系统媒体的优势和潜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板报等媒介,创作演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等形式,将先进人物的突出事迹宣传开来,真正做到典型引路,振奋精神,树立形象,推进工作。《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群英谱》下发各单位后,要及时组织好学习活动。省厅结合第四届全系统“双先”表彰和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巡回事迹报告团赴各地演讲。
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现代化文明监狱、现代化文明劳教所、文明律师事务所、文明公证处、文明司法所、文明法律服务所、文明处(科)室、文明家庭及警民共建等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定完善各种创建活动的相关规定、标准、措施、办法,保障创建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实施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部署,围绕构建和谐广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条主线,创新文化建设理念,培育司法人精神,抓好文化设施建设,建立兼职文化队伍,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繁荣司法行政文化事业。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利用黑板报、广播站、文化室、俱乐部等文化体育设施,广泛开展征文、书画展、文艺演出和体育竞赛等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活跃干警精神文化生活。监狱、劳教系统要积极为文体活动创造有利条件,认真做好八小时以外广大干警的文化娱乐安排。省厅将继续依托广东司法警官艺术团,成立警乐队,适时下基层慰问演出;择期举行首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运动会和舞蹈大赛;做好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和第五届“金剑文化工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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