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强基层应急投入,结合实际制订各类应急预案,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先期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社区要针对群众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发公共事件,制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乡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并充分发挥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学校要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物资保障、有善后措施。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街道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五、完善加强应急管理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国家、省、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落实“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的规定,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建立健全市、县(市)区政府、企业、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所有企业都要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要显著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积极开发公共安全技术和产品。把握应急管理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和趋势,加大公共安全科技攻关和应用力度。在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中,积极支持和鼓励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公共安全工艺、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努力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不断提高各级应急装备和技术保障水平。采取政府采购等办法,推动公共安全应急成套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研发和生产。加强对公共安全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执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大力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进步。始终坚持依靠科技、标本兼治,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形成公共安全科技创新机制和应急管理技术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