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实施意见
(粤司[2005] 78号)
省监狱局、劳教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直各监狱劳教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厅直机关各处室党支部,省厅先进性教育各督导小组:
为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央、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现就整改提高阶段的各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重要性
整改提高阶段是在学习动员、分析评议这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解决问题,抓落实、见实效的阶段。在这个阶段,能不能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能不能解决影响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各种问题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是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没有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个阶段工作的重要性,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用好用活“四个载体”,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扎实搞好集中整改,特别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大力推进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实现“六个新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富裕安康”营造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要着重抓好三个环节的整改提高工作
要坚持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始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群众长期受益为宗旨、党员长期受教育为目的,坚持重在联系实际、重在讲求质量、重在取得实效,扎扎实实地做好整改提高阶段的各项工作。
(一)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各党支部要组织每个党员,对照修改后的党性分析材料,结合党组织提出的评议意见,针对查找存在的问题作深入反思,进一步制定整改措施。厅党委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由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委督导组审核,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厅督导组审核。党支部书记的整改措施由其上级主管党员领导干部审核,其他党员的整改措施由党支部委员会审核。各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和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按照“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谐广东、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虑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既有近期目标,又有中长期安排;既要考虑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又要考虑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提过高的目标和不切实际的口号。要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作为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重点。特别要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作为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和基层党支部的整改方案,还要注意吸收班子成员个人的整改措施,注意听取下级机关和群众的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听取督导组的意见。整改方案形成后,要通过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进行必要的修订。各单位党委的整改方案要报省厅局先进办备案,各基层党支部的整改方案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