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从实际出发,巩固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坚持“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消防队伍发展思路,大力发展具有南通特色的防火灭火、抢险救援消防力量,努力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伍和保安消防队为辅助,群众义务消防组织为基础的消防力量体系。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切实帮助解决消防干警工作、生活困难。积极探索地方消防员职业化建设。要创新机制,聘用消防文职雇员充实消防非执法岗位,缓解消防监督一线警力严重紧缺的状况。“十一五”期间,全市继续征招地方消防员,充实加强各地消防队伍。经政府批准公开招聘的地方消防员,通过严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参加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和中心镇,积极发展地方消防队伍,配备专职队员和必要的消防装备,提高实战能力。巩固和发展乡镇保安消防队,经常组织实战演练和防火检查、巡查及消防宣传,保障经费要纳入政府预算。依法推动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联合组建专职消防队。大力发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村义务消防队伍,支持建立为社会服务的志愿消防组织。
六、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推动城乡公共消防安全事业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
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内容,健全完善农村消防管理组织网络。加强农村消防规划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等纳入乡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充分利用天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并结合农村供水、水利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消火栓等消防取水设施,提高村镇消防供水能力。结合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建设,畅通乡镇村消防通道,提高消防车通行能力。因地制宜发展乡镇消防队伍,逐步完善农村自防自救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乡镇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和农村消防警务室作用,加大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乡镇公安派出所和村组织作用,加强农村防火巡查、消防常识宣传教育和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定期对孤寡老人、流动务工人员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农林、建设、民政、教育、文化、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大力组织和支持农村消防建设。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消防的投入,对经济困难地区予以适当倾斜,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不得因消防工作增加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