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推动《律师执业保障条例》出台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去年,省厅会同省律师协会等部门已完成《条例》的调研、论证和草拟工作,并广泛征求了法院、检察院等多个相关部门意见,目前已将草案送至省政府法制办,待审核通过后提交省人大进入立法程序。省厅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力争在近期内出台《律师执业保障条例》。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五)充分发挥律师参与维护社会稳定以及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全省律师要以服务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更多地面向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体主动减免服务收费,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处理好群体性上访、诉讼的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六)以律师制度恢复重建25周年为契机,加强对律师制度的宣传力度。今年是律师制度恢复重建25周年,各地要以此为契机,按照“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开展以“诚信为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加强对我省律师队伍正面形象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要在去年教育整顿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逐步加大治本力度,要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行业准入机制、监督惩戒机制等,切实加强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
(八)深入推进律师管理软件与平台的开发建设工作,为律师工作规范建设年活动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持,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和效能。省厅正在组织开发律师管理软件和平台,很快要进行调试和使用,希望各地对这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及时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有关管理人员的培训。
二、法律援助工作方面。
(一)要认真落实今年 3月份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座谈会精神,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司[2005]13号)要求,加强硬件软件规范化建设,在做好市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要检查督促县(区、市)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尽快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
(二)法律援助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能,积极主动地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及律师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参加政府、人大、信访部门的接待活动,为有关部门处理信访问题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建立起法律援助与化解矛盾、缓解情绪、引导群众依法办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要合理调配现有的法律服务人员资源和财政资源,做到应援尽援,保证符合条件的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努力把法律援助机构办成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