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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四、加快完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认真实施《中医药条例》,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中医药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促进中医药事业更加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的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使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共同承担保障人民健康的任务。依法采取措施,办好中医医疗机构,继续巩固、充实、提高、发展现有中医机构,加快配套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认真抓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重点抓好高层次带徒授业,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新一代名中医。大力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开展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协作攻关,对一技之长的中医药特色诊疗方法进行挖掘、整理和提高。建设中医重点专科,逐步形成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优势专科群体。正确处理好中医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进程。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发挥中、西医两种医学的特色和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的系统化和规范化。继续开展农村中医药先进县(市)创建工作,依法加强基层医院的中医科室建设,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内容。进一步加强南通中医医疗集团内涵建设,发挥人才和专科优势,扩大横向联系,组织资深专家巡回讲学带教和协同攻关,在人才培养、专科建设和新技术、新项目、新成果推广应用上取得新的突破,做好南通中医集团内优秀制剂的改进和调剂使用,逐步实现市场、人才、资源共享和互动,发挥中医药资源的最大效益。

第七节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一、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大卫生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方针,组织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治理环境、清洁家园、美化社区,着力改善生活环境。
  二、实施健康教育工程。把健康教育作为保障健康、促进健康的治本措施,充分发挥其先导和基础作用,大力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培养和充实健康教育专业力量,增加资金投入,把经常性健康教育落实到基层。发挥大众传媒覆盖面广、传播迅速的特点,通过多种途径,普及卫生知识。结合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以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大力开展“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用各种方式宣传科学知识。把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断研究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手段和对象,提高宣传教育的科学性、趣味性和针对性,努力从根本上改变人们不卫生的行为习惯,确立卫生健康观念,形成全社会人人讲卫生的风尚。
  三、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镇)活动。加快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和能力,不断增加绿地面积,科学开展除四害防病工作,大力整治和美化社区环境,争创国家卫生城市。把创建卫生镇村作为社会大卫生工作的有效载体,全面改善城乡卫生面貌,改善人居创业环境,力争建成一批省级卫生镇和卫生村。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提高规划实施的组织程度


  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实现与时俱进。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明确全面跨越、全面腾飞、全面小康发展的战略思路,立足市情,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强化追赶意识、机遇意识、品牌意识、全局意识,洞察形势,找准定位,创新思维,大胆实践,创造卫生事业的体制优势和机制优势,并转化成发展优势。正确处理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政府、社会、市场相结合的原则,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卫生改革,保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对策和举措,卫生行政管理侧重于规划、准入、监管、调控、促进多样化和引导竞争,集中精力加强优化环境、培育市场、提供服务和监管。健全卫生事业发展引导机制,创新运行机制,遵循市场发展规律,构筑公平、公正、有序、规范的竞争平台,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产品,培育优势项目,主攻特色专科,汇聚人才资源,增强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效率和水平,以有力的举措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第二节 改革和完善卫生投入与补偿机制


  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水平要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各地要按照公共财政和分级财政体制的要求,明确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提供资金补助的范围和方式,逐步建立起投资责任明确、补偿渠道规范、资源利用合理的卫生投入机制。重点保证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事业机构经费的投入。拓宽卫生筹资渠道,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卫生事业。按照国家和省定医疗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要求,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改进医疗服务。对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予以保证,优先解决基本卫生服务问题。

第三节 推进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卫生行风建设体系,坚持正面教育和制度建设并重,以深化卫生改革为动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纪律约束,用制度和机制管人,从源头上体制上根治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以营造优质高效的卫生服务环境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为重点,以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和“温馨服务工程”活动为载体,诚信服务,便捷服务,增进医患沟通。全面实行“一日一清单”等价格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工作效率、医疗费用情况,尊重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引导医疗消费,促进医疗机构提高质量和推进行风建设。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行风建设责任制和层级负责制,将行风建设与运行机制改革紧密结合,集中治理红包、回扣、乱收费、乱检查等问题,继续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市区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在用品种基本纳入招标采购,推行医疗器械和耗材招标采购。扩大行风建设的群众参与度,广泛征集和定期分析群众意见和建议,宣传卫生政策,彰显先进人物和优秀群体,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进一步完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把卫生队伍建设成理想崇高、作风优良、技术精湛、纪律严明的高素质队伍,确保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督导与评估

  一、健全调控督导机制。根据卫生行业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发展目标,针对卫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入研究发展对策,采取宏观调控举措,促进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的转变,引导多元化发展与有序竞争,提高运行效益与质量,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卫生保障需求。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导,实行项目责任管理,强化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改进考核评价机制,保证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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